央广网青岛2月25日消息(记者王茂盛 王朝朋)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区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青岛市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是行政管理领域的一次创新。2013年10月开始,由市编委办、市法制办牵头重点在胶州市、黄岛区开展了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并于2015年列入中央编办试点单位。两区市按照 “先易后难、有效承接、逐步推进”的要求,适度整合了部分行政执法权,统一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胶州市集中了城镇管理、土地管理、食品安全、文化市场、农业、畜牧兽医和物业管理等7个领域共计1178项执法权限;黄岛区集中了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6个领域共计1402项执法权限。整合执法权限后,两区市分别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报请省政府同意,确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在镇(街道)和重点开发区设置执法中队,实行“双重领导,以镇(街道)管理为主”的体制。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整合原分散的行政执法机构,并相应划转人员编制。胶州市、黄岛区分别整合组建了220多名和380多名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试点强化了执法重心下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镇(街道)配备了一支30-50人的执法队伍,切实解决了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2015年,省政府批复了我市试点区市改革方案,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到位并开始运行,在全省率先完成改革试点。截至目前,我市的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执法分散、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得到良好解决,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高,区市查处结案的违法事项增幅超过三成,新增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率达到98%,执法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举报投诉数量却下降超30%。
2016年,青岛市将在所有区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已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关于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我市区市的改革从科学整合执法权限入手,通过整合执法职责,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相融合等方式,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基层综合执法体系,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分散、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能低下等问题。会议确定,我市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首先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检验检测技术支持难度较小的领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