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5-5422-2280

热门话题: 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劳动工伤 | 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青岛市物价低保联动发放标准调整 每人每月5元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3

青岛市物价局等四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通过扩大保障范围、优化补贴发放周期等措施对物价低保机制进行了完善,以进一步提高政策灵敏度和时效性,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扩大联动机制保障对象,除现行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保障范围外,增加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即特困人员)。二是调整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周期,由“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即在统计部门确定本市月度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SCPI)后,物价部门即时启动联动机制,确保20个工作日之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相应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也由现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SCPI)每上涨1个百分点(含不到1个百分点)每季度每人发放15元,调整为每月每人发放5元。(娄花)

上一篇:网上造谣传谣小心信用不良 青岛已通过相关法规

下一篇:青岛600多岁石头村:纯石头建墙无泥沙超坚固

相关文章:

青岛机场国际中转厅启用 出入境转机更便捷
沧口机场即将启动搬迁,将给青岛带来哪些机遇?
9件“提前交卷”!青岛市办实事进入“冲刺”时刻
涉及限制“霸王条款”,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这些新规即将施行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