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违法情节和吸毒成瘾程度,你已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经平度市公安局批准,你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这是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向吸毒人员姜某飞(女,32岁,平度市人)告知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7年9月,姜某飞曾因多次吸毒被认定为吸毒成瘾,并被责令社区戒毒3年。社区戒毒期内,姜某飞定期主动到所在社区的戒毒康复办公室(简称社戒办)登记,积极报告情况并接受尿检。殊不知,姜某飞看似主动的行为竟藏着其逃避处罚的小伎俩。
原来,作为一个瘾君子,姜某飞从来没有想过如何戒除毒瘾,而是挖空心思的想着钻空子以逃避打击。姜某飞曾因吸毒多次受过处理,她深知,尿样检测的可追溯期为7到10天。一开始,社戒办要求的谈话、尿检时间为固定时间,她则算好日期,在即将接受谈话、尿检前的10天就停止吸毒。后来,社戒办改为了定期不定时谈话、尿检。对此,姜某飞又独创了“主动谈话”法,在每个谈话周期内,主动到社戒办去接受谈话、尿检,完成“任务”后就急不可待的去吸食毒品。有过几次“平安无事”的经历后,姜某飞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还在自己的“毒友圈”秘密传播自己的“高超技巧”。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姜某飞的反常举动,早被公安民警和禁毒社工发现端倪。今年10月份,姜某飞再次主动到社戒办接受谈话、尿检时,等待她的是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的新利器——毛发检毒。检测结果显示,姜某飞的毛发样本中含有阳性成分。面对结果,姜某飞一开始百般抵赖,坚决不承认吸毒事实。但经民警的细致审讯和对毛发检毒原理的解释,姜某飞终于供述了自己再次吸毒的违法事实。10月,平度市公安局对姜某飞做出了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处罚。
“真没想到,现在会有这样高科技的检测手段!看来我早就应该去诚心戒毒,而不是一直处心积虑如何去钻空子。”姜某飞如是说。
据了解,毛发检毒是公安禁毒部门针对吸毒检测的最新科技手段,能够追溯到受检对象6个月以内的吸毒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各区市公安机关共建立了12处毒品快检室,均配备了毛发检测仪,有效补齐了传统尿检手段的短板,避免了吸毒人员逃避检测的行为。
自秋冬严打整治攻势以来,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各区市公安(分)局充分依托毒品快检室,强化对重点吸毒人员的毛发检毒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平度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共依托毛发检毒技术处罚涉毒人员10人,其中依法强制隔离戒毒6人、责令社区戒毒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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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戒毒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的倡议书》。内容如下:
关于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的倡议书
一、鼓励所有未被查获的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据此,凡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公安机关还将协助其进行必要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社会救助。
二、鼓励吸毒人员自愿接受戒毒治疗。戒毒是一个长期、痛苦的过程,单靠自我约束难以根除毒瘾,需要到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系统的康复治疗。为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6家开展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
三、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吸毒成瘾人员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据此,鼓励吸毒成瘾人员主动接受自愿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将不予处罚。
四、鼓励吸毒人员主动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我们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帮助戒除毒瘾的人文关爱措施。所有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并自觉履行相关协议。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主动提高吸毒检测频次,巩固戒断效果,公安机关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免费给予检测、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必要的戒治帮助。
五、鼓励阿片类吸毒人员主动接受药物维持治疗。《戒毒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实践证明,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能够有效控制或减轻阿片类毒品的戒毒症状。据此,鼓励吸食海洛因、鸦片等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自愿参加维持治疗。目前,我省药物维持治疗点设在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99号,电话:0532-86669102)。
六、鼓励吸毒人员家属、监护者等敦促吸毒人员接受戒毒治疗。亲情感化和帮助,是吸毒人员根除恶习、重获新生的重要途径。鼓励吸毒人员家属、亲人、朋友、邻居共同关心吸毒人员,敦促吸毒人员主动接受戒毒治疗,也可带其到公安机关或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接受尿检或毛发检测,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用亲情去感化,用真情去规劝,让他们对生活重拾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真正远离毒品。
七、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在此,号召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向毒品说“不”,让毒害无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