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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3000/月,试用期过后给投保险工资为3500元。工作时间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1日离职,一直也没有投保,且工资一直是3000,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按照试用期后3500的工资给我算把剩下的钱跟应该投保的钱补给我

应该支付

回复时间:2019-06-10 11:06:43 回复律师:杜求功  咨询热线:155-5422-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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