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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时收费对律师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05

内容摘要:随着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化的深入,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方式演变而来的我国律师收费制度亟需调整。应减少、限制不合理的按件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大力提倡、推广国际通行的计时收费方式。本文从计时收费推广的困难谈起,总结了当前我国律师服务的定价机制、收费方式,指出其弊端;梳理了我国目前的计时收费制度体系,指出了计时收费的合理性、适用性,探讨了推进计时收费的方式手段。希望本文有助于在我国律师界推广计时收费。同时,希望以收费方式为杠杆,促进我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律师服务、律师收费、计时收费、律师业发展

当前,我国律师收费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协商收费(含风险代理)、计时收费。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只适用前两种收费方式。在实务中,前三种收费方式应用比较普遍,计时收费方式使用较少。而笔者认为,从体现律师服务的价值、增强律师收费合理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大力提倡、推广计时收费。本文试图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解决办法。

一、计时收费为何叫好不叫座

司法部原部长张福森先生著文指出,从国际惯例来看,计时收费是比较科学的方法,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应加大试点,逐步积累经验,为将来普及计时收费创造条件。[1]在英美国家,计时收费是主要的,固定费用、风险代理收费是补充,按诉讼标的额比例收取律师费比较少。

我国律师收费制度中包括了计时收费,并且在目前适用于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以外的几乎所有律师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放开的服务价格包括律师服务,但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未放开的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的收费,限于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两种方式,且上述案件也不允许实行风险代理。除此之外,其他律师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基本上就是协商收费,可按件计收、按标的额比例计收、按结果计收、计时收费等。

计时收费推广不开的原因

当前,计时收费之所以不普遍,与委托人的功利心理有关(只管自己的案件结果,不考虑律师的工作水平与工作量),也与该项制度不成熟、不健全、不系统,委托人担心律师乱报工作时间、乱收费、律师收费成为无底洞有关。笔者经常试图在一些收费标准不明确的案件中与当事人协商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多遭到拒绝。

新中国律师制度恢复较晚,且受计划经济思想严重,国家最初设计律师收费制度时,并没有将律师服务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服务产品对待,未对服务进行科学计量,而对服务收费采用了按件或按标的额比例为主的类似于国家政府规费的收费方式,与当前的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

我国律师业没有计时收费的传统,与政府、协会是否提倡、是否推广、是否进行顶层设计都有关系。律师诚信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这种诚信也是长期制度传统养成的,不是西方律师所固有的,我国也完全可以做到。当诚信成为律师真正的安身立命的必需品时,相信绝大多数律师不会冒险为多收一点律师费虚报工作量,自毁前程。

二、现行主导收费方式的弊端

现行主导收费方式为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按代理结果收费(风险代理)。这三种收费方式的弊端:

1.不能充分体现律师的劳动付出。

比如计件收费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同样收费,律师付出的劳动不同;律师付出同样的劳动,所获得的律师费差异很大。如此会造成不公平感,影响律师的积极性。

2.不利于区分律师的能力水平。

不能将律师的能力水平直接与收费标准及数额挂钩,不利于鼓励律师钻研业务。

3.容易滋生司法腐败。

过分追求结果,不择手段,权钱交易。相关例子很多,对司法廉洁及律师形象都非常不利。

4.不利于监督管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收费幅度差距很大;其他协商收费案件,其合理性也难以判断,没有客观的、准确的、公认的衡量标准,不利于对律师收费的监管。

三、我国现行律师计时收费制度状况

从国家管理的层面,2006年的《律师服务收费费管理办法》就明确了律师服务可以计时收费,并且适合于各类业务。但现在看来,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如果政府指导价中没有计时收费的标准,就不能实行计时收费。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律师管理机关及律师协会制订了相关的规定及指引,实行计时收费没有法律政策障碍。比如,北京市司法局、发改委规定,计时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按照确定的单位时间收费标准,根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付出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收取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关于计时收费排除的规定,也体现了计时收费的适应性。比如北京市规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说明计时收费适应性较强,不必根据案件难易度进行调整,因为难易度不同的案件,需要的承办律师的水平、收费的时间自然就会有所区分。

黑龙江省2016年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计时收费应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种手续和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时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不实行计时收费。

广东、上海、北京等省市律协制订了比较详细的计收收费指引。其他省市区包括山东的规定较为简略,一般只制订了小时费率的幅度和基本的计时方法,并且高低费率差额很大,操作性不强,但这些规定至少使得这种收费方式已没有任何政策阻力。

四、计时收费对律师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诉讼及非诉讼律师业务,对委托人而言,是要解决相关问题,对律师而言,任何问题的解决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凭本人的知识、技能、经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辛勤工作,才能实现委托人的目的,并使自己的价值得到实现。所以,去除律师水平能力的不同,律师服务的时间消耗就是衡量其价值的最主要因素。计时收费比起其他收费方式,更能体现律师的核心价值,并且更能公平计量律师的劳动,体现律师的职业尊严,应该大力提倡并不断推动,尽快使之成为我国律师收费的主导方式。

计时收费对律师业务发展的积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对律师综合能力、水平的评价

计时收费制度体系中,每个律师的小时费率是律师综合能力水平的体现。给每位律师定价,是对律师能力水平的全面评价,对律师积极上进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2.便于对律师劳动付出的准确衡量

有效工作小时是律师付出劳动的准确衡量,并且办理某类案件的平均小时也是律师工作效率的体现。采用这种收费方式,有利于律师提高效率,认真办案,解决收费多、服务少的问题,体现律师服务的核心价值,回归律师服务的本质属性。

3.有利于解决律师合作办案的工作量分配问题

计时收费,参与工作的律师以各自的工作小时收取服务费,基本不需要再去考虑收费的分配问题。

4.有利于改善律师形象

有利于律师的专业分工,打造律师所、律师的品牌形象,打造良好的行业风气,提高行业的美誉度。

该制度体系总体上能够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律师进步,以提高小时费率,获得客户认可等。

5.有利于拓展律师业务空间

现行收费制度必然引导律师追求大案件、大客户,而对标的小的案子、无标的的案子不热心。实行计时收费,不论客户大小、业务类型,只要按工作小时正常付费,律师就愿意做,不必都追求少数经济类业务,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6.有利于律所加强管理

通过对律师工作记录的核查,防止律师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也有利于质量控制。

7.有利于解决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的问题

时下,经常会出现收费不服务、高收费低水平服务、揽案不办案的问题。实行计时收费,所有参与服务的律师都按照付出的劳动收取报酬,高收费高水平服务,有利于客户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律师诚信形象的树立。

8.便于行业监管

有利于律师协会的行业监督、查处虚假收费及不当低收费,保障行业利益。

9.有利于收费纠纷的解决

收费纠纷的解决,最主要的是收费合理性评估。计时收费,有律师小时费率、有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记录,合理性更容易衡量。

10.有利于减少律师执业中的司法腐败

遏制权钱交易。律师计时收费,收费与案件结果不直接挂钩,可减少律师办案当中的不正之风,使律师专心于专业服务工作。

五、如何大力推广计时收费

1.政府、律协积极倡导、鼓励、宣传、推动。

凡事都有一个熟悉、习惯的过程。原来的收费制度,是我国律师制度不健全、法律服务市场化程度不够、计划经济思想影响的结果。比如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类似于国家规费或税收,合理性较差。当年政府规定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能够实行这么多年,如果现在规定、提倡、推广更合理的计时收费方式,同样能够很快地实行和推广。

2.由律师管理机关或律师协会建立律师执业诚信档案记录和查询体系

包括律师诚信收费记录、无投诉记录、收费欺诈、违纪、收费争议记录等情况,即可以促使律师合理收费,也可以给客户选择优良律师提供参考。计时收费最公平合理,但却没有普及,主要原因是委托人担心律师的诚信度不够,担心律师乱计时、乱收费。实际上,如果诚信体系健全,反而更有利于促进律师诚信服务,避免服务争议。

3.公示备案计时收费政策及标准

对律师事务所的计时收费政策及律师的小时费率进行备案公示,可有效解决乱要价的问题。

4.制度细化

合理预算费用总额,也可采取律师费用封顶加计时的方式,即服务计时收费,但设定最高上限,解决委托人担心的“无底洞”问题。

5.律所加强监督管理

计时收费不是律师想收多少收多少,律师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合伙人、分管主任、管委会都可以对律师收费进行核查,对不合理的工作小时进行核减,对律师与客户的争议,进行协商调解。

6.律师协会建立评估、仲裁机制

对有争议的律师收费,进行合理性评估,对争议进行仲裁,有效制裁收费欺诈行为,同时也谴责低价竞争,逐渐形成合理工作时间及合理小时价格标准,完善收费争议的评估、仲裁机制。

7.适当限制按件、按标的比例收费及按结果收费。

综上所述,合理的律师收费制度、收费方式,对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当前,我国律师业的状况及执业社会环境、科技环境与二十多年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当年的收费制度确有许多与现代环境情况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积极面对,着手解决。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委托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付费能力也不一样,全社会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律师服务的市场化、国际化、远程互联网化的程度都与20年前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整体环境,完全具备了实行计时收费的条件。只要政府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及律师所高度重视、积极推广,不仅律师很快能够接受,委托人也会明白其中的好处,整个律师行业终将受益。(全文4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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